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县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情况说明及检讨书,供大家参考。
**党委:
**年**月**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一、填报信息有误的情况说明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股,所持股票(代码******)**股,所持股票(代码******)**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错误事项2:少报告本人所持投资型保险(编号************)一份,漏报**万元;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面积**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二、教训及自我检讨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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