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供大家参考。
党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地委的领导下,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高检院、省委、省检察院、市检察分院、县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组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组织领导全体检察人员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全面贯彻落实总目标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三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第四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治检责任,坚定X县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第五条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行使职权。
第七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求真务实等要求,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求实效。
第八条坚决维护党组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上级党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加强全X县检察院机关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加强分院机关内设机构建设和地县检察机关管理,强化对机关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和管理权限,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谋划和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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